客觀地說,公眾號集贊行為存在欺詐的幾率是很大的,因為動不動就是免費游,免費領禮品,而兌現的難度卻非常大。光有噱頭而不能兌現,是欺詐無疑
  □龍敏飛
  騰訊年初啟動了打擊網絡黑色產業鏈的雷霆行動。6月9日首次披露的半年成果顯示,目前微信累計封停了2000萬個招嫖賬號,3萬個假貨公眾賬號。同時,微信從6月9日起開始升級全新技術手段,對集贊行為進行全平臺清理和規範。公眾號累計發現1次有集贊行為,封號7天,發現2次封號15天,發現3次封號30天,發現4次則永久封號,不可解封。據瞭解,此舉是為了避免微信欺詐行為(6月9日新華網)。
  垃圾短信、電視購物和微信集贊,一直都被認為是欺詐行為的高發地,而現實也對此進行了佐證。以微信為例,據媒體報道,隨著微信用戶數量不斷上升,部分企業開展宣傳活動,只要微信用戶將活動內容轉至朋友圈,並獲得一定數量的“贊”,就有禮品或服務贈送,吸引了眾多微信用戶的參與,甚至衍生出買贊等有償產業鏈。對於垃圾短信,禁令可謂多如牛毛;對電視購物,禁令則是姍姍來遲;如今對微信公眾號的集贊行為,也將進行技術封號。顯然,無論是封停2000萬個招嫖賬號,還是禁公眾號集贊的行為,都是向不法行為宣戰,是一個良好的開端。
  遺憾的是,理想是豐滿的,而現實總是骨感的。就垃圾短信而言,儘管禁令不斷,但因為有通信商自身的參與,一直是屢禁不止,而公眾也繼續飽受垃圾短信之苦;至於電視購物,禁令不多,執行力度也不大,如今依然活躍在電視屏幕上,哪怕不能在黃金時段進行,也能在三更半夜吶喊。有這樣的前車之鑒,那禁公眾號集贊將走向何方呢?這令人期待。在各方利益的攪動下,這項行為最終的結果,也將成為制度實施的試金石。
  客觀地說,公眾號集贊行為存在欺詐的幾率是很大的,因為動不動就是免費游,免費領禮品,而兌現的難度卻非常大。光有噱頭而不能兌現,是欺詐無疑。日前,無錫市濱湖工商局也處理了一起酒店微信集贊失信案件,開出無錫對微信集贊失信違法的第一張罰單。首張罰單具有破冰意義。這意味著,即便禁公眾號集贊最終無法照進現實,公眾被騙了,法律依然是最後的防線與武器。
  禁公眾號集贊的行為,其用意也不言而喻。一方面,讓微信的朋友圈回歸本意,而不是商品的展示場。正如微信公眾平臺的解釋那般,“任何時候,朋友圈都是私密的,用於好友間分享生活點滴的圈子。不能在這裡過度營銷,是微信堅守的基本原則和底線。”另一方面,這也是在表明一種姿態,即在網絡欺詐行為不斷涌現的現實氛圍里,一些大的互聯網公司理應承擔起必要的社會責任,作出自己的努力,從技術上對網絡欺詐行為進行防範。
  禁公眾號集贊的行為,正如網友所質疑的那般,不可能將欺詐行為連根拔起,而只是一個技術防範而已,可期待但不可依賴。真要遏制住欺詐行為,還需從兩方面入手:一方面,每一個人都應提高安全防患意識,要堅守天上不會掉餡餅的底線;另一方面,對於任何欺詐者,都應讓法律亮劍,讓其付出慘重的代價。唯有如此,才能從源頭上遏制欺詐行為的發生。換言之,禁公眾號集贊最大的價值,仍是一堂反欺詐課,這能帶給我們足夠的警示與提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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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僅封停不夠
  這些違法賬號是否封停了之?如此會不會換個馬甲卷土重來?你不停地封、他不停地換,這樣封停還有意義嗎?可見,封停只能治標,無法治本,要標本兼治,就不能止步於封停賬號。
  在微信等移動即時通信工具日益滲透到生活、生產各個方面的今天,規範微信等移動即時通信工具越來越緊迫,打擊移動即時通信違法犯罪靠封停賬號於事無補,必須建立健全運營商與職能部門的監管、治理職責,形成綜合治理的高壓態勢,實現運營商自我凈化與職能部門外部清掃的有機結合,微信等移動即時通信工具才會更加乾凈運行、健康運行。
  湖南 許輝
  (原標題:禁止微信集贊是一堂反欺詐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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